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廳等十部門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
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
鄉村振興工作的實施意見
粵人社規〔2025〕22號
各地級以上市、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局(委)、林業局,團委、婦聯,省內各高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部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縣、鄉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拿出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崗位,對“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進行專項招聘,并增加工作實績在考察中的權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約定試用期;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對“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繼續在基層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申請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三、“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計算。
四、鼓勵“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參加相關職業資格考試,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在晉升職稱時,相關專業服務年限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中小學教師視為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服務期滿后扎根基層的,用人單位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參加職稱評審。各級部門開展教育、衛生、農業等系列中高級職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向“三支一扶”人員予以傾斜。
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普通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期滿且考核合格以上的,可免試入讀省內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六、各地要依托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自主就業的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各地要組織經營性服務機構針對服務期滿仍未就業的“三支一扶”人員專業、生活地、個人意愿等情況,提供匹配度高的崗位推薦就業。
七、鼓勵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在基層就業創業。將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納入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支持范圍,鼓勵期滿“三支一扶”人員在特色種養、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農村電子商務、鄉村文化旅游等領域因地制宜就業創業,按規定落實信息服務、創業培訓、技術指導、項目配套、金融保險等支持政策。對留鄉創業就業且帶動能力強、發揮作用大的“三支一扶”人員,推動按規定納入當地引進人才目錄,落實人才有關優惠政策。
八、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同時廢止。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林業局
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
廣東省婦女聯合會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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