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公布3起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案例。據悉,廣東全面建立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制度,充分調動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雙方的積極性,深入推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促進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助力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2025年1月2日,群眾通過電話向省應急管理廳舉報潮州市潮安區某某公司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違法行為。省應急管理廳及時受理了該舉報線索并轉潮州市執法部門核查辦理,潮州市潮安區應急管理局迅速赴現場核查。
經核實該條舉報信息屬實,查實該公司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行為,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依法處以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獎勵規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向舉報人獎勵人民幣4500元。
2025年春節期間,市民舉報廣東省潮州市湘橋區鐵鋪鎮池樟路鋪埔段119號一煙花爆竹零售店內擺放非常多的煙花爆竹產品,涉嫌超許可范圍經營煙花爆竹。2月25日省應急管理廳受理了該舉報線索,并轉潮州市應急管理局核查辦理。
潮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月26日到該煙花爆竹零售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存放有352箱(315.745千克)的煙花爆竹,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的300箱(300千克)范圍。當天,執法人員對該店涉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予以立案。3月20日對該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者:陳某某)作出處以人民幣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內部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理程序》等有關規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對提供舉報線索的舉報人獎勵人民幣3000元。
2024年9月16日,群眾鄧先生通過全國安全生產舉報系統舉報某某公司無證經營危險化學品違法行為。韶關市湞江區應急管理局接到舉報后,迅速調集執法力量,赴現場核查。經核實該條舉報信息屬實,執法人員立即對被舉報對象依法立案查處,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經營危險化學品活動,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處人民幣100000元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5170元。
今年2月11日,韶關市湞江區應急管理局依據《韶關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向舉報人獎勵17275.5元。